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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镇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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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吉思汗镇中心校手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1-09-17 10:28 发布单位: 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朝 浏览量: 1643 【公开】

为预防全校学生沉迷网络和游戏,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将不携带手机进入教室变成我校学生的自觉自律行为,依据小学生特点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明确规定:

一、整体目标

为进一步打造优良校风、严肃校纪,为学生创设良好学习氛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  组织机构

组  长:孙 萍

副组长:孙国玉 杨宇 徐德芳 朴爱花

组  员:徐秀英 关颖  陈雪  各班班主任及各班级家长委员会代表

三、总则

1. 学生和教师均不得携带手机或使用手机(电话手表)等电子产品进入教室。

2. 学校教师及各部门的管理人员发现学生在教室内或教学区使用手机收至政教处代为保管直至家长来校领取,并由班主任联系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

3. 政教处和教导处联合将不定期的开展针对学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等电子产品的检查活动,对发现携带手机(电子手表)进入教室或教学区的学生,一律将手机(电话手表)上交至政教处统一保管直至班主任领取,并责令学生进行书面检查,同时通知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手机(电话手表)的管理工作。

4.学生在校期间出现以下应急通话需求,学校将予以保障。

(1)学生在校期间确有与家长的应急通话,可以联系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办公室的电话或手机可以提供给学生应急使用,住宿生可联系宿管老师,用宿管老师手机或宿舍座机。

(2) 如学生和家长之间需要临时联系时,家长可以拨打班主任的电话或微信留言,也可以拨打学校保安室的电话:0470-3616256

(3)     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确需带手机(电子手表)进入校

园,需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由班主任、政教处批准后方可将手机(电话手表)带入教室,进校后将手机(电话手表)交由班主任统一妥善保管,禁止带入课堂,严禁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使用手机(电话手表)。

四、细则与处分

本规定完全立足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长远发展,希望同学们认真执行,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

1. 由学校教师、班主任及管理人员发现的使用手机(电话手表)的行为,政教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 教导处和政教处将随时检查,发现使用手机(电话手表)的行为,政教处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发现携带手机(电话手表)进入校园的学生,取消该生本学期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降等。

3.在收交学生手机(电话手表)的过程中,学生出现不予以配合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学生停课处理。

4.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班主任年终考核中。

五、教育引导

1.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教学区、宿舍区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

2.通过国旗下讲话、班队会活动、电子屏、讲座等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3、家长应当言传身教,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电话手表)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本规定自2021年3月10日起执行。

 

成吉思汗镇中心校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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