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盟教育局、盟财政局、盟扶贫办下发的《兴安盟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兴教办﹝2017﹞48号)的通知精神,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科右前旗教育扶贫政策宣传等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范围及要求
(一)政策宣传范围
1.前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今年参加高考升入普通高校大学新生;
2.前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往届在校就读大学生(含今年7月大学毕业生);
3.前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盟外学前(3至6周岁)、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就读学生(儿童);
4.盟内户籍在前旗学前(3至6周岁)、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就读学生(儿童);
5.盟内户籍就读前旗学校(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普通高中寄宿生。
2017、2018年已脱贫户符合以上5个条件的学生继续享受资助政策。
注:根据《兴安盟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未考入高中或大学的子女,当年免费进入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或三年制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宣传及施策管理。
(二)政策宣传要求
1.各苏木乡镇(场)要立即组织人员,以村为单位,让每一名学生、家长了解资助范围、实施时间、申请程序等,将政策措施精准宣传到户到人到耳到心,确保政策家喻户晓。
2.旗教育局组织各学校(幼儿园)对盟内户籍前旗在校生进行宣传、精准识别及实施工作。同时,各村委会要与当地学校(幼儿园)形成有效对接,尤其要对村内未注册的幼儿园进行大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及实施全覆盖。
3.教育、扶贫、财政、苏木乡镇(场)必须层层成立教育扶贫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尤其是各学校、小学校带园、村委会要成立以第一负责人为组长的教育扶贫实施小组,安排一名熟练掌握计算机的人员填写电子表格,层层强化组织领导,步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审核、统计、交接、存档、施策等方面精准无误。
4.教育、扶贫、财政、各苏木乡镇(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享受资助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全程跟踪,既确保其获得有效资助,又防止其无故辍学。中途无故退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不得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政策。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旗扶贫办及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审核过程中,与本地区享受自治区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名单进行查重,如有重复,申请资助学生将不再享受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资助政策。
二、补助标准及实施时间
(一)补助标准
凡符合前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参加今年高考升入普通高校的大学新生和往届在校就读大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万元;凡符合前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在盟外及盟内(前旗在校生)学前(3至6周岁)、义务教育(旗内寄宿生)、高中阶段的就读学生(儿童)每生每年分别补助2000元、1000元、1250元、1000元;凡符合盟内户籍就读前旗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建档立卡特殊教育学生数增补至60%止)、高中阶段(含职高)寄宿生分别补助1000元、3150或2880元、500元。
(二)实施时间
兴安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教育扶贫政策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三、资金管理
1.教育扶贫政策资金按照一年一审核、一年一施策申请管理,高中及以下阶段按学期发放,大学阶段按年发放。
2.教育扶贫全年资金下达后,如有人数变动,年底盟里将根据实际人数与旗县市清算,多退少补。
3.执行教育扶贫政策期间,如遇中央、自治区政策调整提高补助标准,提高标准部分按中央、自治区规定的比例分担,盟与旗县市分担资金相应减少,但分担比例不变,仍为3:7。
四、办理程序和要求
1.建档立卡学生
学前至高中阶段申请程序
兴安盟户籍在兴安盟范围内学校就读学生,家长在户籍地村委会填写《兴安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交由现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在盟外就读的学生,家长持以上相关材料到前旗扶贫办办理。
大学阶段申请程序
(新生)今年参加高考升入普通高校的前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新生资金申请工作程序:凡符合条件者,学生持高考准考证、大学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等原件,2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纸质版)及电子版。前旗户籍在前旗一中、二中、职高毕业学生到毕业高中申请办理并开具录取结果证明,前旗户籍在其他旗县、盟外就读学生到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02室开具录取结果证明。持《录取结果证明》和《申请表》到旗扶贫办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再到所就读高校报到后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学生本人的内蒙古银行卡复印件及柜台交易小票各1份邮寄回家,由家长将所有证件复印件、《兴安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资金申请表》原件交至学生毕业高中或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在校大学生)前旗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往届在校就读大学生资金申请工作程序:凡符合条件者,在每年秋季开学后10日内,学生持《兴安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资金申请表》去户籍地村委会和前旗扶贫办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再去所在高校对《申请表》中的就读学校意见栏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及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本人的内蒙古银行卡复印件及柜台交易小票各1份寄回家中,由家长代替学生办理。2018年以前入学的学生将材料报至前旗扶贫办;2018年之后入学的学生,持所有材料到扶贫办审核确认后分别报给前旗毕业高中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前旗高中毕业的学生将材料报至所就读高中学校,在其他旗县或盟外就读的学生将申报材料报至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公示,并将初审公示后学生名单及相关汇总信息及时提供给旗扶贫办复审。旗扶贫办审核确认享受资助的学生名单后,将《兴安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资金汇总表》加盖公章提交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上报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家庭经济困难(低保、残疾、孤儿)学生
(幼儿园、特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前和特校学生一律以证件(低保证、残疾证<二级及以上>、孤儿证)为准,不得私自认定。在村委会填写《幼儿园保教费申请表》或《特校寄宿生补助申请表》一式1份,村书记签字后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孤儿证明及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1份,交由现就读学校(幼儿园)统一办理。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表》和《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孤儿证明》和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
(高中)普通高中贫困寄宿生住宿费,贫困面按寄宿生的30%测算上报。高中助学金补助,贫困面按在校生30%测算上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必须优先纳入。此项资金在秋季学期按年发放。
3. 为节省学生家长少跑冤枉路,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完成受理工作。各学校班主任收齐学生家长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学校确认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已经提交申请后,学校需统一将申请表、汇总表、证件复印件上报至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校带园负责审核校带园分园、民办注册园、未注册园儿童家长的申请表、汇总表、相关证件(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孤儿证明及户口本学生页),并由校带园统一分类汇总上报当地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再由学校审核盖章后统一将申请表及汇总表报给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旗直公办幼儿园分片管理辖区内各幼儿园的审核和上报(各单位上报时必须向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最新名单汇总表的电子版1份)。
5、对2018年秋季学期漏报的建档立卡户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补办相关手续(申请表和相关复印件),交给学校(盟外就读学生交给前旗扶贫办)确实符合享受条件的统一进行追加补助资金。
6、由于扶贫办对建档立卡户再次进行重新识别,对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户进行了清退,退出人员今年将不再享受补助;对重新识别后新纳入的建档立卡户学生,严格按2017年的《科右前旗教育扶贫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及流程上报,经扶贫办审核后可以享受今年的教育扶贫补助。
7、所有符合条件的受助学生,每年九月份,全部重新申请,并提交所有材料存档。
8、每个受助学生需提供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账号,为避免转账失败,学生家长需向学校提供近期银行柜台交易小票,学校按小票上的账号和姓名填写补助资金发放表。资金发放完成后将教育扶贫补助资金转账小票存档,同时把所有转账小票复印两份份分别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当地乡镇扶贫办留档备查。各乡镇扶贫办负责通知各嘎查补助资金发放完成情况并及时将补助金额按年度填写在明白卡中。
五、注意事项
为了更全面宣传我旗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各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请将《科右前旗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复印后送至当地校带园的分园、未注册民办园及公建民营已开园但未注册园,现场为相关幼儿园负责人解读政策要求,尤其要详细解读工作程序,并留存影像资料存档。
必须让每位家长知晓教育扶贫政策及办理流程,杜绝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补助学生遗漏。
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重新提交所有原件与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学校按年度进行存档备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表》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申请表》中的班级审核意见栏中需注明:“XXX为低保”或“XXX为残疾”或“XXX为孤儿”。校长(园长)签字确认后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普通高中30%免住宿费的资金实在教育扶贫之前的2016年就开始了,按学年发放,去年的已经发放完毕,故今年的要在秋季学期发放才可以。由于是免住宿费,所以普高学校开学初收了多少就在发放时退回去多少,例如:开学初收寄宿费400元每生每年,那么在此资金下达后你们按每生每年400元进行退款,下达的是500元剩下的100元就可以作为办公经费使用。如果开学初未收取寄宿费那么就可以把这500元全部作为办公经费使用。此项目不是补贴是免寄宿费资金。各学校、幼儿园(包括注册园及未注册园)、村委会在办理申请资助过程中,没有符合条件的各阶段学生的资助申请,要求汇总表必须零上报对接部门并建档留存。
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科右前旗教育局南楼302室
旗扶贫办地址:新址生态移民小区东脱贫攻坚指挥中心4楼信息监测
科右前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4日
点击链接在线打开:《科右前旗教育扶贫政策措施实施细则》解读
点击链接在线打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教育扶贫工作的通知
点击链接在线打开:科尔沁右翼前旗乡镇(苏木)与嘎查(村)对应表
点击链接在线打开:2018年(秋季学期)科右前旗教育扶贫政策补助资金汇总表
点击链接下载各校上报所需材料:
1、
2019年春季 教育扶贫 (资金发放后)各校需提交的材料.docx
2、
2019年春季 科右前旗教育扶贫补助资金发放凭证.docx
点击链接下载2019春季教育扶贫相关表格:
1、
2019 春季 教育扶贫统计表全表(分阶段填报).xlsx
3、
附件8 学前非建档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保教费《申请表》.docx
4、
附件10 特校非建档 家庭经济困难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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