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教党发〔2019〕42 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现将中共科右前旗委办公室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旗开展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及以下具体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人员范围
教育局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环节干部及以上人员。
二、工作步骤
(一)各单位召开动员会议传达通知要求。
(二)相关人员填写“申报表”(照片:2寸蓝底正装、渐变色)
(三)召开民主测评大会。(民主测评满意度不达60%的,不得被评为“清风干部”。)
(四)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4月18日,落款时间2019年4月16日(公章)。
(五)填写“初审汇总表”和“不符合标准人员汇总表”。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全程留影像资料,佐证材料要齐全,同时上交和存档备查。
(二)公示期一律为:2019年4月16日——4月18日,落款时间2019年4月16日。
(三)交材料时间:必须于下周五(4月19日)上午下班前送到,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机会。
材料顺序依次: 单位公示材料——征信材料——“初审汇总表”—— “不符合标准人员汇总表”(原因材料) ——《2018年度“清风干部”审核退出人员名单表》(原因材料)——《2018年度新申报人员符合“清风干部”标准名单》——《2018年度“清风干部”民意测评表》(测评现场照片)——“个人申报表”(任职令)。
(四)以上要求如有疏漏环节,请严格按照中共科右前旗委办公室 科右前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旗开展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时上交(邮箱547743757@qq.com)503室。
四、责任分工
(一)教育局机关由机关党支部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由各校(单位)党支部负责填写上报。
(二)影像资料留存及宣传报道:李健男
(三)任职令及处分情况材料提供:学校、人事师资股、纪检组
(四)材料审核:纪检监察组
(五)材料搜集汇总:贾志刚
五、填表说明:
(一)附件2《科右前旗2018年度“清风干部”申报审核表》由已取得2017年度清风干部称号的人员填写。
(二)附件3《2018年度新增人员“清风干部”申报表》由第一次申报的人员填写。
(三)附件4《科右前旗2018年度“清风干部”初审汇总表》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经派出所、 教育局纪检组、法院审核后,符合“清风干部”评选条件的人员均填入此表。
(四)附件5《科右前旗2018年度不符合“清风干部”标准人员汇总表》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经派出所、教育局纪检组、法院审核后,不符合“清风干部”评选条件的人员均填入此表。
(五)附件6《2018年度“清风干部”审核退出人员名单表》在填报附件2的人员中,经教育局纪检组、法院审核后,有纪律处分人员填入此表。
(六)附件7《2018年度新申报人员符合“清风干部”标准名单》除填报附件2人员外,经派出所、教育局纪检组、法院审核后,符合“清风干部”评选条件的人员均填入此表。
(七)附件8《2018年度“清风干部”民意测评表》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上报一份参评人员民意测评汇总表,基础测评表各校存档备查。
科右前旗教育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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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转发全旗2018年度清风干部评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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