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教团发〔2019〕5号
各中学、中职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入团的通知》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及兴安盟团委《关于做好2019年全盟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教育局团委就做好全旗教育系统团员调控工作做出具体要求,望各学校要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做好2019年全校发展团员工作。
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
各校团组织要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团章》规定,年满14周岁(2005年5月前出生)方可入团。对未满14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按照入团积极分子加强培养,做好团队衔接。
二、做好科学统筹,按计划分配名额
教育局团委参照各校学生人数及2018年度各校每个年级段的团学比例将团盟委分配的团员名额分配到各学校(附件1)。各校要充分考虑发展团员工作的延续性及毕业班团学比控制目标,做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避免重点发展毕业年级学生现象。
特别是2018年底毕业班团学比超出规定的学校是本年度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点。
三、主动作为,做好团员信息更新及团籍档案管理
(一)及时上报新发展团员备案信息,电子版发邮箱:qqjyjtw@126.com,纸版报教育局团委办公室(508)。
(二)及时做好在校生的团员信息的更新,做好“智慧团建”系统中新团员信息的录入和团员组织转接工作。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时, 应由学校团委开具转接介绍信, 并向教育局团委进行年度备案。不能仅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
(三)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管理,做到每个团员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内包括,入团流程中每个环节的档案材料。
(四)及时上报未使用的发展编号。
教育局团委将重点对调控全旗中学团组织发展团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如再发现违规发展团员问题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批评、团内纪律处分等方式从严处理。
附件:1.2019年科右前旗教育系统团员分配名额及编号、新发展团员备案信息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19年全盟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4.关于严格执行年满14周岁入团的通知
此通知
共青团科右前旗教育系统委员会
2019年4月28日
点击下载:
附件1:发展团员名额、编号、备案信息表、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xlsx
附件2:关于做好2019年全盟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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