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教工发〔2019〕6号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的通知>的通知》(兴工发〔2019〕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通知
附件:1.《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标准的通知》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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