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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申报与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11 15:37 发布单位: 科尔沁右翼前旗巴达仍 浏览量: 2268 【公开】

(内人社发〔2016〕21号)

各学校、幼儿园、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1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全旗各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少年宫等)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申报级别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中小学二级教师、中小学三级教师申报工作还未开始。

三、申报组织

全盟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工作由盟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能够反映本人政治表现、品德修养、教学质量、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材料,填写有关表格。

(二)考核推荐。学校依据教师职称聘用方案,制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组织实施,申报方案考核指标中应包括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业绩成果、工作量(课时量)、民主测评等要素,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结果须在学校公示,并加盖学校公章后随申报材料一并上交。

(三)单位公示。申报教师经所在学校初审合格、依据考核结果经研究确定推荐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7天(必须把“A3送审表”和公示内容一起张贴在公示栏内)。

(四)审核汇总。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经教育局审核后送同级人社局汇总。

(五)主管部门公示。教育局报送材料前,须将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在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

五、时间安排

(一)旗人社局接收各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28日;接收各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7月1日至7月19日。

(二)旗教育局接收中小学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6月21日之前;接收中小学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间为:7月1日--7月12日。请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到前旗教育局203室报送与审核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材料包括公示环境的照片,逾期不予报送审核。

六、有关要求

(一)2019年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申报有关要求待自治区统一部署后另行通知。

(二)各单位需要填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职称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203。核算时要把2018年评上的高级、中级统计进去,

(三)2019年全盟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下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及认定,严格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并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1:1的申报比例推荐申报,没有空岗一律不允许申报。

(四)规范申报材料

1、网上注册填报信息。申报高中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继续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2、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见附件1)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其中附件材料要按照要求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收。不要求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不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申报时间。计算机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4、申报人员填写表格内容和提供的附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内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申报教师所在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员、主管领导、本人在“评审表”及“送审表”相应位置签字确认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A3送审表”先不需要复印,等旗人社局审核合格盖章后再复印)。做到责任到人,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通过弄虚作假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失信黑名单;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在《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延迟申报: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视情况,延迟1—2年申报;其中,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延迟2年申报;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谎报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延迟3年申报。

2、受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准申报;

3、任期内受行政警告以上处分,处分期已满者,延迟3年申报。

4、任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申报;未定等次者,延迟1年申报。

七、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16〕21号)文件。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职称申报情况统计表    

科右前旗教育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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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docx

附件2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职称申报情况统计表.docx

2019年兴安盟申报中小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高、中级).xls

区发样表2019教师评审表.xls

区发样表2019送审表.xls

人才信息库.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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