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召开中小学电教、实验工作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验收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5-15 11:07 栏目:教育信息化 发布单位:内蒙古教育信息中心 点击量:3855  

  为了切实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升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水平,近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召开了全县中小学2019年度电教、实验教学工作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复查验收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18年化德县电教、实验教学工作,研究部署了2019年工作任务,并学习解读了《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意见》。 

  会议指出,化德县2018年电教、实验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完成了“三通两平台”的建设,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存在的不足:校与校重视程度不同,工作成效有明显差异。化德县信息技术应用、融合创新的水平与全市其他县市相比仍存在差距。新的一年里,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利用好各功能教室,积极创新应用,要在应用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 

  会上,学习解读了《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能力提升工程2.0突出以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引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抓住“关键人群”,实行分类指导,适应技术发展,提出到2022年,构建以校为本、基于课堂、应用驱动、注重创新、精准测评的教师信息素养发展新机制,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基本实现校长信息化领导力、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信息化指导能力“三提升”,和全面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发展的目标。为实现目标,提出四大任务:一是整校推进教师应用能力培训,服务教育教学改革;二是缩小城乡教师应用能力差距,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三是打造信息化教学创新团队,引领未来教育方向;四是全方位升级支持服务体系,保障融合创新发展。 

  此外,《意见》明确,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能力提升工程组织管理的责任主体。中小学校是提升教师全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关键节点,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意见》提出通过示范项目带动各地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每人5年不少于50学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网络平台建设,打造本地骨干培训者和项目示范校,构建示范带动辐射体系。 

  会议要求,化德县各中小学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内容和精髓,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培养提升教师和学生的信息素养,推动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推动校际间优质教育共建共享,努力开创教育信息化工作新局面。 

化德县中小学分管校长、电教部主任,乡镇中心校校长,学校分管电教、实验的负责人共32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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