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中心学校
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明确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2、确定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3、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
4、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包括下列组织:
⑴指挥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
⑵灭火行动组:扑救初起火灾,配合公安消防队采取灭火行动。
⑶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⑷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
⑸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⑹其它必要的组织。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⑴发现火情,首先报警,讲明起火单位、部位、时间、单位详细地址,可燃物质、火势等情况;
⑵通讯联络组立即迎接消防车辆,并视情况与供水、供电、医院等单位联络;
⑶指挥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关闭相关阀门,切断电源,利用灭火器材实施扑救;
⑷不能控制火情时,现场指挥员应立即下达所有人员撤离命令;
⑸疏散引导组尽快有秩序疏散人员;
⑹安全防护救护组配合医护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⑺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事故调查;
⑻指挥员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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