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中心学校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制度。
1、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2、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级较低的易燃材料装修。
3、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实验用品做到按规定专门存放。在室内,存放一定量灭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在做实验前应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严防发生易燃易爆事故。
4、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操作规程,液化气罐应存放操作间室外通风处,并经常检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气及橡胶管硬化现象,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
5、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待检查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蜡烛、蚊香等,严禁吸烟,私拉乱接电线,严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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