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高勒中心学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3-09-05 16:20 发布单位: 扎赉特旗巴彦高勒中心 浏览量: 181 【公开】


为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1)严格落实责任制。使用、储存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建立领导责任制,对此项工作负责,并做好监督、管理、检查工作。

2)使用、储存和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和教室,必须设置在合理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3)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使用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

4)储存、使用或者销毁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

5)校内举行大型活动,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领导机构,各级各岗位人员职责,灭火措施,疏散路线、出口,以及应急措施等。

②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如检查电气线路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情况,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火源电源管理,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以及控制活动人员总量等。

 

巴彦高勒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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